⒈ 犹主张,作主。
⒈ 犹主张,作主。 明 无名氏 《女姑姑》楔子:“(官人白)夫人主则便了也。
引张瑞甫,你听的么?俺夫人认你做个姪儿,你意下如何?”
顺服上帝,即使看起来有危险,也是最安全之途。如果我们肯顺服主,则该负责的是祂,不是我们。
, 更多的“烂尾楼”业主则意识到躲避毕竟不是长久之计,急时抱佛脚,纷纷寻找有利于自己的法律依据,海南的律师事务所顿时忙了起来。
谋无主则困,事无备则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