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lǐ zé
注音ㄌ一ˇ ㄗㄜˊ
繁体理則
⒈ 即逻辑。
⒉ 原理法则。
⒈ 即逻辑。
引孙中山 《建国方略·以作文为证》:“然则逻辑究为何物?当译以何名而后妥……吾以为当译之为‘理则’者也。”
孙中山 《建国方略·以作文为证》:“学者之对于理则之学,则大都如 陶渊明 之读书,不求甚解而已。”
⒉ 原理法则。
引郭沫若 《十批判书·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》:“尽管是怎样的个人主义者,一个人不能完全脱离国家社会而生存,故论到国家社会的理则时,便很容易流露其个人主义的本色。”
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一章第三节:“庄子 认为……﹝道体﹞生出天地,生出帝王,生出一切的理则,连神、鬼都是从它生出来的。”
⒈ 原理规则。
例如:「天地万物各有生存理则,这正是自然奥妙的所在。」
⒉ 逻辑。
例如:「做事要合乎理则,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。」
, 自新的心理能使人不断进取,以至创造奇迹。自卑的心理则使人步步后退,以至不可救药。
思虑熟则得事理……得事理则必成功。
人有福,则富贵至;富贵至,则衣食美;衣食美,则骄心生;骄心生,则行邪僻而动弃理。行邪僻,则身夭死;动弃理,则无成功。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,大祸也。而祸本生于有福。故曰:"福兮祸之所伏。"。
人尽其心,则可与言仁矣,心穷其理,则可与言性矣,性存其诚,则可与言命矣。
, 不明天道,则不知运气之变。不明地理,则不知方土之宜。不明阴阳更胜,则本末俱失。不明气之先后,则缓急倒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