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深文周纳,故意陷人于罪。
引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﹝ 孝武 ﹞招进 张汤、赵禹 之属,条定法令,作见知故纵、监临部主之法,缓深故之罪,急纵出之诛。”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:“孝武 欲急刑,吏深害及故入人罪者,皆宽缓。”
钱锺书非故作高深,故弄玄虚,大学者惜时如金,不借口舌而扬名,不浪掷光阴于交游,此其一;甘于寂寞,不求闻达,此其二。
涉世浅,点染亦浅;历事深,机械亦深。故君子与其练达,不若朴鲁;与其曲谨,不若疏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