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zhèng rén
注音ㄓㄥˋ ㄖㄣˊ
繁体證人
词性名词
⒈ 法律上指除当事人外能对案件提供证据的人。
例在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强迫任何人成为自己的证人。
英witness;
⒉ 能对某件事提供证明的人。
例叫证人来证明他的人品。
⒈ 作证的人;能对案件提供证据的非当事人。
引《魏书·辛雄传》:“或有据令奏復者,与夺不同,未获为通例。又须定何如得为证人。”
元 乔吉 《两世姻缘》第四折:“朝门外有个卖画的婆子,可作一个证人。”
柯岩 《奇异的书简·船长》:“工程师有成百上千条理论根据,但 贝汉廷 有一迭一迭的现实照片,证人签单。”
⒈ 为人作证的人。
⒉ 法律上指当事人以外,在法院陈述经验、事实之第三者。
既然证人不出庭作证也可以查明案件事实,法院又何必去自讨苦吃去贯彻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呢?
真正的优越感是不需要证明的,它不需要证据,不需要证人,也不需要争辩,一个真正的优越感马上可以被任何人认出来,即使那个人只有很少的聪明才智也能够认出来,真正的优越感本身有它的磁力。
公诉人几乎没有提出证人,没有辩护人,证据几乎都是间接的.
保释,是指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以具结、保证人保证或财产、金钱为担保条件等方式获得释放,同时被要求在随后的诉讼程序中按照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到案的制度。
本文重点介绍了影响目击证人辨认准确性的因素,即估计者变量和系统变量,并分析了目击证人辨认研究的现存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