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再嫁。亦作“二嫡”。两个正妻。
⒈ 亦作“二嫡”。两个正妻。
引《春秋·隐公五年》“考 仲子 之宫” 晋 杜预 注:“诸侯无二嫡。”孔颖达 疏:“诸侯不再娶,於法无二适。”《新唐书·儒学传下·韦公肃》:“古诸侯一娶九女,故庙无二嫡,自 秦 以来有再娶,前娶后继,皆嫡也,两祔无嫌。”
⒉ 再嫁。
引汉 班昭 《女诫》:“夫有再娶之义,妇无二适之文,故曰夫者天也。”
二百零二、适时判断什么事应当公开做,什么事应当秘密做,以及什么事应当若明若暗地做,并深刻地了解这一切的分寸和界限;适当暴露事件中真实的某一面,目的却是为了掩盖真相中更重要的那部分。弗兰西斯·培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