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错判死罪。
引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:“李离 曰:‘理有法,失刑则刑,失死则死。公以臣能听微决疑,故使为理。今过听杀人,罪当死。’”
同时,还有因承包田的地界不清、排水、灌溉、林地林权等生产中产生的矛盾;家禽家畜糟塌庄稼、鸡鸭丢失、死亡等引起的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