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酌量择取。财,通“裁”。
引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:“所赐金,陈之廊廡下,军吏过,輒令财取为用。”裴駰 集解引 苏林 曰:“令自裁度取为用也。”
节欲戒怒,是保身“发”;收敛安静,是治家法;随便自然,是省事“发”;;行善修心,是出世“发”;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,是爱财“发”。5.28我爱发,守此四“发”,一生通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