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字典
词典
成语
古诗
诗人
名句
国学考点
同步字词
文言文
寓言
古籍
单词
易步智习
字典
词典
成语
古籍
输入书名 可搜索 经 史 子 集 名著 等217部古书输入书名 可搜索
经 史 子 集 名著 等217部古书
本站AI助手仅限学习场景,学生更适用、家长更放心!
首页 > 古籍 > 食疗本草 > 卷中·山鸡、野鸡(雉)

卷中·山鸡、野鸡(雉)

孟诜Ctrl+D 收藏本站

原文

  (一)山鸡∶主五脏气喘、不得息者。食之发五痔。和荞麦面食之,生肥虫。卵∶不与葱同食,生寸白虫。〔嘉〕

  (二)又,野鸡∶久食令人瘦。又九月至十二月食之,稍有补。他月即发五痔及诸疮疥。〔嘉〕

  (三)不与胡桃同食,即令人发头风,如在舡车内,兼发心痛。〔嘉·证〕

  (四)亦不与豉同食。自死、足爪不伸,食之杀人。〔证〕

  (五)菌子、木耳同食,发五痔,立下血。〔嘉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