罚弗及嗣的成语故事
拼音fá fú jí sì
基本解释罚:惩罚,处罚;嗣:后嗣,子孙。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。
出处《尚书·大禹谟》:“临下以简,御众以宽,罚弗及嗣,赏延于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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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罚弗及嗣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黄卷幼妇 | 南朝·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捷语》:“黄绢,色丝也,于字为绝。幼妇,少女也,于字为妙。外孙,女子也,于字为好。” |
| 爱才若渴 | 清 沈德潜《说诗晬语》下卷:“读少陵诗,如见其忧国伤时;其世不我容,爱才若渴者,昌黎之诗也。” |
| 奥援有灵 | 明 文秉《先拨志始》下卷:“皆大慝巨奸,或燕处于园亭,或潜藏于京邸,奥援有灵,朝廷无法。” |
| 左图右史 | 《新唐书 杨绾传》:“独处一室,左右图史,凝尘满席。” |
| 广结良缘 | 明·兰陵笑笑生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五十七回:“你又发起善念,广结良缘,岂不是俺一家的福份。” |
| 火然泉达 |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公孙丑上》:“凡有四端于我者,知皆扩而充之矣,若火之始然,泉之始达。” |
| 山肴野蔌 | 宋 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:“山肴野蔌,杂然而前陈者,太守宴也。” |
| 吕端大事不糊涂 | 《宋史·吕端传》:“太宗欲相端。或曰:‘端为人糊涂。’太宗曰:‘端小事糊涂,大事不糊涂。’决意相之。” |
| 力不从愿 | 《晋书·刘琨传》:“徒怀愤踊,力不从愿,惭怖征营,痛心疾首。” |
| 通财之谊 | 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13回:“你虽是个便家,况你我还有通财之谊;只是你在差次,那有许多银子?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