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语弃市的成语故事
拼音ǒu yǔ qì shì
基本解释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。
出处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偶语弃市的典故
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偶语弃市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天作之合 | 《诗经 大雅 大明》:“文王初载,天作之合。” |
| 若即若离 | 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:“这边两个新人在新房里乍来乍去,如蛱蝶穿花;若即若离,似蜻蜓点水。” |
| 一抔土 | 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:“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其法乎?” |
| 禄无常家 | 晋·挚虞《门铭》:“禄无常家,福无定门,人谋鬼谋,道在则尊。” |
| 亡戟得矛 | 战国 吕不韦《吕氏春秋 离俗》:“亡戟得矛,可以归乎?” |
| 赐墙及肩 | 先秦 孔子《论语 子张》:“叔孙武叔语大夫于朝曰:‘子贡贤于仲尼。’子服景伯以告子贡,子贡曰:‘譬之宫墙,赐之墙也及肩,窥见室家之好。夫子之墙数仞,不得其门而入,不见宗庙之美。’ |
| 言之无罪,闻之足戒 | 清·汪琬《诗说序》:“诗独主志,所为主文谲谏,与言之无罪,闻之足戒者,其词则隐,其旨则微。” |
| 祁寒酷暑 | 清·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:“祁寒酷暑不稍间。” |
| 掎摭利病 | 三国·魏·曹植《与杨德祖书》:“刘季绪才不能逮于作者,而好诋呵文章,掎摭利病。” |
| 新亭之泪 | 南朝·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言语》:“过江诸人,每至美日,辄相邀新亭,藉卉饮宴。周侯中坐而叹曰:‘风景不殊,正自有山河之异!’皆相视流泪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