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粟尺布的成语故事
拼音dǒu sù chǐ bù
基本解释比喻兄弟间因利害冲突而不和。
出处《史记 淮南衡山列传》:“一尺布,尚可缝;一斗粟,尚可春;兄弟二人不兼容。”
斗粟尺布的典故
西汉时,高祖刘邦的六子刘长少年丧母。吕后遵照刘邦的旨意,收养了刘长。淮南王英布因举兵叛乱,兵败被杀以后,刘长被封为淮南王。
刘长依仗自己皇子的地位,异常骄横。孝文帝即位以后,他更是有恃无恐,骄蹇数不奉法。做为兄长的孝文帝对他也十分放纵。因为他和辟阳侯审食其有宿怨,以铁椎杀之,孝文帝宽赦不予治罪,使其更加骄横不法。刘长不遵守朝廷的法令,在淮南为所欲为。他乱杀无辜,乱送爵位,把自己的车马装饰得跟皇帝的一样。后来,竟派人南约闽越,北结匈奴,准备起兵谋反。
刘长谋反的事败露以后,帮着他谋反的人,杀头的杀头,被捕的被捕,刘长也被带到了长安。孝文帝免了他的死罪,废除了他的王号,遣往蜀地。在遣送途中,刘长绝食自杀。当时,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孝文帝逼死了自己的亲弟弟,便编了一首歌谣说:一尺布,还可以缝,一斗粟,还可以舂,兄弟二人竟不能相容。
根据这首民谣,后人引伸出“斗粟尺布”这句成语,常用来比喻兄弟不和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斗粟尺布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破釜沉舟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项羽本纪》:“项羽乃悉引兵渡河,皆沉船,破釜甑,烧庐舍,持三日粮,以示士卒必死,无一还心。” |
| 露红烟紫 | 宋·曾巩《芍药厅》诗:“小碧阑于四月天,露红烟紫不胜妍。” |
| 不揪不睬 | 明 兰陵笑笑生《金瓶梅词话》第21回:“贼囚根子,他不揪不睬,也是你爹的婊子,许你骂他!” |
| 以刑去刑 | 《商君书·靳令》:“行罚,重其轻者,轻其重者,轻者不至,重者不来,此谓以刑去刑,刑去事成。”高亨注:“‘轻其重者’一句是衍文,《韩非子·饬令篇》无,是其证。”又《去强》:“以刑去刑,国治。” |
| 养兵千日,用兵一时 | 元 马致远《汉宫秋》第一折:“我养军千日,用军一时,空有满朝文武,那一个与我退的番兵。” |
| 以礼相待 | 明 施耐庵《水浒传》:“宋江以礼相待,用好言抚慰。” |
| 寸丝半粟 | 清·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40回:“儿子不能掐得寸丝半粟孝敬父亲,倒要破费了父亲产业,实在不可自比于人,心里愧恨之极!” |
| 蝇营鼠窥 | 明 吴承恩《贺学博未齐陶师膺奖序》:“手谈眼语,譸张万端,蝇营鼠窥,射利如蜮,吾见驵侩之于市井也,而今布之学校矣。” |
| 徒费无益 | 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101回:“赧王出兵一番,徒费无益。” |
| 神醉心往 | 明·叶式《题<诚意伯刘公集>》:“此仆所为神醉心往,而窃怪天人之未深识也。” |